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商事法類 票據法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締結行政契約之後,如無法履行,該怎麼辦? 我國刑事訴訟上之鑑定人制度與英美法系專家證人制度之比較 收到支付命令時,我該如何聲明異議? 公示送達(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1060014597號、1060014105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