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前言
立法院昨(十二)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自本法施行以來,成年人的吸菸率逐步下降,但是國際間陸續出現加熱菸、電子煙及各種添加不同口味誘人吸用的產品,本次將相關管制法律修正周全。
三讀條文將類菸品定義為以菸品原料以外的物料,或者以改變菸品原料物理性態的物料製成,可使人模仿菸品使用的尼古丁或非尼古丁的電子或非電子傳送組合物及其他相類產品,完全禁止包含電子菸在內的各式類菸品。符合菸品定義的產品,就是「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的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只要對健康風險不明或新發現有特定健康風險的疑慮時,衛生福利部得公告為指定菸品,並且應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立法院昨(十二)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自本法施行以來,成年人的吸菸率逐步下降,但是國際間陸續出現加熱菸、電子煙及各種添加不同口味誘人吸用的產品,本次將相關管制法律修正周全。
三讀條文將類菸品定義為以菸品原料以外的物料,或者以改變菸品原料物理性態的物料製成,可使人模仿菸品使用的尼古丁或非尼古丁的電子或非電子傳送組合物及其他相類產品,完全禁止包含電子菸在內的各式類菸品。符合菸品定義的產品,就是「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的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只要對健康風險不明或新發現有特定健康風險的疑慮時,衛生福利部得公告為指定菸品,並且應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新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