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小教室
針對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的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此次修正將現行罰鍰金額從六千元以下罰鍰,提高至一萬元,以強化警惕,確保民眾居家生活安寧。且為貫徹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及人格權的維護,也將同法第9條「瘖啞人」一詞,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
有關黃牛票管制及處罰部分,為使社會大眾皆能公平享有消費機會的權利,將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轉售圖利行為的罰鍰,從一萬八千元以下提高到三萬元以下,以抑止黃牛亂象。此外,因近年社會跟追惡害事件仍層出不窮,為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同法第89條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罰鍰金額自三千元以下提高至三萬元,以提升懲處嚇阻效果,保障民眾免於跟追的隱私自由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