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委任篇 如何舉發違章建築? 如何舉發違章建築? Q:如何舉發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違章建築之拆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執行,所以對違章建築查報舉發應向主管機關為之,可撥打電話或去函舉發,而主管機關依建築法第2條第1項規定,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工務局;在縣(市)為工務局或建設局,未設工務局或建設局者,為縣(市)政府。 Share this : 其他QA 在部隊遭受長官凌虐,而導致精神疾病,該如何主張權利? 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的區別 遇到愛情騙子,我能告他詐欺嗎? 消保團體替消費者提起訴訟能向消費者請求訴訟費用嗎? 交通違規罰單能否為執行名義?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