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旅遊篇 行政處分的無效 行政處分的無效 Q:行政處分的無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以下七種事由,該行政處分是無效的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民事第一審通常程序訴訟代理的法律扶助,對於基金會不予扶助之決定可否救濟? 什麼時候可以易科罰金? 什麼情況下能提起再審? 旅途中,旅遊業者與履行輔助人之責任 公然侮辱罪之行為人有無獲得緩刑之可能?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