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旅遊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違章建築買受人遭查封可否提出異議? 能否立遺囑給私生子留遺產? 企業經營者能事先約定免除賠償責任嗎? 受脅迫或詐欺所為之意思表示,能撤銷嗎? 何謂死亡宣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