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函釋解析 在網路張貼暗示性交易之訊息,是否構成犯罪? 在網路張貼暗示性交易之訊息,是否構成犯罪? Q:在網路張貼暗示性交易之訊息,是否構成犯罪? A: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規定,以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信、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散布、傳送、刊登或張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虞的訊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Share this : 其他QA 加重強制性交與乘機性交的區別? 性交與猥褻如何區分? 經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同意而為性交或猥褻可否免責? 經未滿14歲之男女同意而為性交或猥褻可否免責? 父母命子女從事性交易,有何責任?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