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函釋解析 動產質權人能否使用擔保品? 動產質權人能否使用擔保品? Q:動產質權人能否使用擔保品? A:按民法第884條規定,質權人得占有質物,債權屆期未受清償時得就質物拍賣,就賣得的價金優先受償,不過質權人雖占有質物,然質權人享有的是質物的變價權,並非使用權,依民法第888條規定,質權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質物,且非經出質人的同意,不得使用或出租擔保品,但為保存其物之必要而使用者,不在此限。 Share this : 其他QA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權利質權人該怎麼辦? 已設定付條件買賣之動產能否再設定動產質權? 已設定動產質權之動產能否轉讓? 動產質權若喪失擔保品之占有,對質權有何影響? 動產質權消滅時,出質人有何權利?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