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函釋解析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61號】 法官審理其指定之技術審查官迴避案! 行政處分被撤銷廢止後,人民因信賴該處分而遭受財產上損失,該怎麼救濟? 第三人如何主張聲明異議? 育嬰假社會保險續保條件放寬(勞動部勞動條4字第1050132607號函釋) 假處分與假扣押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