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民事訴訟程序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恐受刑事追訴或處罰」是否包含「偽證罪」? 權利質權消滅時,出質人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 父母均死亡或均不能行使監護權時,未成年子女由何人監護? 怎麼樣才能緩刑?緩刑期滿後,還會有前科嗎? 承租人積欠租金時,房東應如何救濟?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