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何謂拋棄繼承? 何謂拋棄繼承? Q:何謂拋棄繼承? A:依據民法第1174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而未滿7歲的繼承人,拋棄繼承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之。繼承人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表示不願意繼承全部權利及義務,並應以書面通知應為繼承人之人。 拋棄繼承須拋棄被繼承人全部的財產及債務,不得僅部分拋棄;另外為安定繼承關係,附加條件或期限的拋棄繼承應為無效,且拋棄繼承原則上不許撤回,但如是被詐欺或脅迫而為拋棄繼承者,可依民法規定行使撤銷權。 Share this : 其他QA 子女能否拋棄繼承將全部遺產由母親取得? 何謂遺產管理人? 可以預先拋棄繼承嗎? 配偶和繼承人可以繼承多少遺產? 父子死於空難,彼此有無繼承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