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雇傭vs委任傻傻分不清楚?-契約性質應實質認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勞上字第21號民事判決】 被告上訴後,因為法院認為原審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且依照變更後的法條判決被告比原審更重的刑度,是否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同時履行抗辯權 提供毒品給未成年人是否會加重刑責? 使用電子郵件謾罵他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