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非訟事件 支付命令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實務案例 罷免投票日當天要上班上課,是否放假?(勞動條2字第1060132365號、中選人字第1063750361號) 偷偷輸入他人的帳號密碼,進而登入其臉書,是否成立犯罪? 違背職務或為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之成立要件【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3674號】 信用卡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78號民事判決】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