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非訟事件 判決解析 如何舉發違章建築? 如何舉發違章建築? Q:如何舉發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違章建築之拆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執行,所以對違章建築查報舉發應向主管機關為之,可撥打電話或去函舉發,而主管機關依建築法第2條第1項規定,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工務局;在縣(市)為工務局或建設局,未設工務局或建設局者,為縣(市)政府。 Share this : 其他QA 個別變更的都市計畫是不是行政處分? 在公寓中,對只有自己住的房間放火,成立什麼犯罪?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同性婚姻釋憲 非法吸金態樣之三 - 何謂「與本金顯不相當?」 使用Line群組散布他人不實謠言是否成立誹謗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