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智慧財產 判決解析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66號】 國民年金法之遺屬年金請領案! 何謂口授遺囑? 不作為訴訟要件 死因贈與和遺贈的分別(法務部74年10月9日法律字第12405號函釋) 分居多久,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