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智慧財產 判決解析 若我分別犯了兩個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兩罪之宣告刑分別都在6月以下,但是執行刑卻超過6月,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若我分別犯了兩個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兩罪之宣告刑分別都在6月以下,但是執行刑卻超過6月,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Q:若我分別犯了兩個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兩罪之宣告刑分別都在6月以下,但是執行刑卻超過6月,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A:依照刑法第41條第8項,我犯的兩罪都可以易科罰金,雖然最後應執行的刑度超過6個月,仍然可以適用刑法第41條第1項的規定,允許易科罰金。 Share this : 其他QA 電線走火導致自己工廠燒燬,延燒後燒燬隔壁他人工廠,成立什麼犯罪? 繼承人何時能請求分割遺產? 附條件之法律行為-「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 受誹謗被害者能否請求賠償? 何謂加重誹謗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