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函釋解析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Q: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32條,強盜罪和五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 刑法第332條 (1)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強制性交者。 三、擄人勒贖者。 四、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因馬路上之坑洞而摔車,得否請求國家賠償? 罰鍰與罰金有何不同? 何謂行政契約的「行政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 肇事逃逸 隱名合夥中,出名營業人將營業上收取之款項據為己有,會構成犯罪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