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何謂違章建築? 何謂違章建築? Q:何謂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原本興建建築物前,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因為依照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而違章建築是指在請領建築許可執照之前擅自建築之建築物。 Share this : 其他QA 數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是否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適用? 我有請律師幫我打官司了,我還要到場嗎? 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贈與小三的分手費能撤銷嗎? 使用Line謾罵他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