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行政規則與法規命令的區別 內政部撤銷定居許可之行政處分,若已對該行政處分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並且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在該行政處分尚未確定前,是否可以停止強制出境? 製作假的本票,成立什麼犯罪?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不同 委任契約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