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強盜罪? 保險金得否查封或強制執行? 和解筆錄可否為執行名義? 消保法所稱之「服務」該如何定義 借款人未依約還款時,貸與人如何主張權利?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