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行政契約的「行政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 罷免投票日當天要上班上課,是否放假?(勞動條2字第1060132365號、中選人字第1063750361號) 絕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緩起訴 定期限租賃與不定期限租賃 何謂誹謗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