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債務人屆期未清償債務,動產質權人怎麼行使權利 何謂客觀性義務 限制行為能力人能為代理人嗎? 何謂死亡宣告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不同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