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Q: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罪和三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1)犯擄人勒贖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犯擄人勒贖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強制性交者。二、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員警用槍時之注意義務【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462號】 何謂惡意遺棄之訴請判決離婚? 境外犯罪管轄權 店家「商品一經售出,恕不退換。」之表示,是否有效? 無限公司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