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收到支付命令後幾日內要聲明異議? 受僱人侵權僱傭人也要負責?! 使用Line謾罵他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誹謗罪之行為人有無獲得緩起訴之可能? 能否由他人代為辦理協議離婚?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