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因馬路上之坑洞而摔車,得否請求國家賠償? 權利質權消滅的原因為何? 誰可提出通姦之告訴? 定型化契約條款有疑義時,該如何解釋 欠錢沒還,債權人可以告詐欺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