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契約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傷害罪與殺人未遂罪的區別? 繼承人有哪些?繼承權有無順序? 提告詐欺能否撤回? 載貨證券債權效力為何? 公司法登記的效力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