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命令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Q: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A:依照刑法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因此電能在竊盜罪章中,屬於動產,而若行為人竊取電能,也會成立刑法第320條第1項的竊盜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我只有叫他去打人,我自己沒有親手打人,我也成立犯罪嗎? 公平法院理念-法官獨立性原則 何謂拋棄繼承? 消費者何時能進行調解 酒駕被判易科罰金,但又有酒駕罰單,一罪不二罰?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