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命令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64號】公營事業移轉民營留用人員年資結算案 人民向行政機關請求做成授益行政處分之聲請被擱置時或應准許卻駁回時,可不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簡談我國羈押制度 何謂有效票據? 承攬人之抵押權優先於成立在先的抵押權人?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