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命令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全程錄音錄影的規定 什麼是收押禁見?-vs辯護人的接見秘匿權 要約引誘是什麼? 何謂緊急避難? 何謂道德上贈與?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