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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借貸

Q:消費借貸

 

A:所謂消費借貸,指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消費借貸契約又因有無利息或其他報償區分為有償消費借貸及無償消費借貸。


一、貸與人之權利義務:
1.借用物有瑕疵時,若為有償消費借貸,貸與人應另易無償之物;若為無償消費借貸,借用人得照有瑕疵原物之價值,返還貸與人。
2.未定期限之借貸,借用人得隨時請求返還,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


二、借用人之權利義務:
1.借用人應支付利息或其他報償。
2.借用人應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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