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翻修 一例一休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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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最重要就是落實周休二日,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例假日原則不能出勤,休息日若經勞雇協商,勞工仍可出勤。若雇主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必須加倍給付加班費。受雇勞工及打工族未來若在休息日加班,加班費將大增,受惠最大。
其次,刪除勞工七天假,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勞工雖然少了七天假,但法定工時縮短為40小時後,進一步增訂勞工在七天中應有兩天休息日,確保勞工周休二日。
第三則是增加資淺勞工的特休假,任職六個月以上有三天、滿一年有七天、滿兩年十天、滿三年14天;前五年特休假都優於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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