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罰 民事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民事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Q:民事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A:民事訴訟第一審及第二審程序中,並未強制規定須委由律師才能打官司,因此,就算是當事人也能夠親自去開庭,僅有在上訴第三審時,依民事訴訟法第466-1條規定,必須強制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Share this : 其他QA 證明與釋明的不同 何謂訴訟係屬登記?其要件為何? 要繳裁判費才能進行訴訟嗎?誰要先繳? 不服第一審判決,我要在幾日內提起上訴 什麼情況下能拒絕證言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