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罰 何謂動產抵押? 何謂動產抵押? Q:何謂動產抵押? A:按動產保交易法第15條規定,稱動產抵押者,謂抵押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就供擔保債權之動產設定動產抵押權,於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抵押權人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之交易。例如債務人以其擁有之營生工具作為抵押品,向銀行申請借貸,若借款清償期屆至時,債務人無法清償借款,債權人銀行得占有抵押物,並得出賣,就其賣得價金優先於其他債權,而受清償該債權。 Share this : 其他QA 債務人未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該如何行使權利? 最高限額抵押權何時消滅? 第三人提供之抵押物遭拍賣後,該第三人應如何主張權利? 抵押權與擔保債務的關係為何? 如何取得抵押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