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罰 何謂違章建築? 何謂違章建築? Q:何謂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原本興建建築物前,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因為依照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而違章建築是指在請領建築許可執照之前擅自建築之建築物。 Share this : 其他QA 詐欺罪著手時點之認定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3款的加重竊盜罪? 子女能否拋棄繼承將全部遺產由母親取得? 配偶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是否成立通姦罪? 委任與代理的不同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