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主刑與從刑 主刑與從刑 Q:主刑與從刑 A:刑法的種類有兩種,分為主刑與從刑: (一) 主刑1. 死刑2. 無期徒刑3. 有期徒刑:2個月以上至15年以下,遇有加減時,得減至2個月未滿,或加至20年。4. 拘役:1日以上到60日未滿,遇有加重時得加至120日。5. 罰金:新台幣1000元以上,以百元計算。 (二) 從刑於沒收制度修法後,從刑僅剩褫奪公權一種。被宣告褫奪公權者,剝奪其為公務員資格以及為公務員候選人資格。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緊急避難? 見死不救,犯法嗎? 犯罪地不在我國領域,能處罰嗎? 保安處分的種類 所得利益無法沒收時,該怎麼辦?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