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用偷來的信用卡刷卡消費,是否觸犯詐欺罪? 用偷來的信用卡刷卡消費,是否觸犯詐欺罪? Q:用偷來的信用卡刷卡消費,是否觸犯詐欺罪? A: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觸犯詐欺罪。 盜用別人信用卡刷卡而假冒簽名,使店員和撥款銀行誤以為持卡人為信用卡所有人,此係行使詐術使相對人陷於錯誤的行為,而使持卡人將消費物品取走和銀行撥款,讓信用卡真正所有人沒有消費卻必須負帳單致受有財產上損害,是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的行為,所以用偷來的信用卡刷卡消費應成立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以偽造的錢幣投販賣機成立詐欺罪嗎? 如何追還被詐欺的財產? 網路購物匯款後卻未收到商品,是否觸犯詐欺罪? 詐騙得到財物以外之利益,也是詐欺嗎? 如何構成詐欺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