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配偶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是否成立通姦罪? 配偶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是否成立通姦罪? Q:配偶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是否成立通姦罪? A:刑法第227條係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特設之保護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與有配偶之人相姦,應認為屬於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被害人,不成立刑法第239條之相姦罪,而與之相姦的行為人,應成立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幼童性交罪,不成立通姦罪(參法務部(73)法檢(二)字第 009 號法律座談會)。 Share this : 其他QA 配偶與人通姦,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夫與人通姦所生的孩子,能否繼承夫之遺產? 通姦罪提告後能否只對配偶或相姦人一人撤告? 何種情形不得提出通姦罪之告訴? 通姦罪是否告訴乃論?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