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動產質權如何設定? 動產質權如何設定? Q:動產質權如何設定? A:按民法第885條規定,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或債務人代自己占有質物。除了佔有質物以外,動產質權的設定尚須以當事人合意為要件,所以動產質權的設定以質物設定的雙方當事人合意及移轉質物予質權人占有為要件,且讓與的合意並不以書面訂立為限,亦不須經過登記。 Share this : 其他QA 權利質權消滅時,出質人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 已設定權利質權的權利,由何人取得產生的孳息? 債務人屆期未清償債務,動產質權人怎麼行使權利 動產質權若喪失擔保品之占有,對質權有何影響? 動產質權消滅的原因有幾?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