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Q: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32條,強盜罪和五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 刑法第332條 (1)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強制性交者。 三、擄人勒贖者。 四、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60號】警察三等特考及格之一般生,其職務任用資格有差別待遇─違憲! 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恐受刑事追訴或處罰」是否包含「偽證罪」? 詐欺罪財產利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上易字第493號】 通姦罪之告訴期間如何起算? 要繳裁判費才能進行訴訟嗎?誰要先繳?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