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員警用槍時之注意義務【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462號】 內政部撤銷定居許可之行政處分,若已對該行政處分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並且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在該行政處分尚未確定前,是否可以停止強制出境? 能否立遺囑給私生子留遺產? 何謂背信罪? 承攬人之抵押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