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國家賠償 行政契約是否要用書面的方式訂立? 行政契約是否要用書面的方式訂立? Q:行政契約是否要用書面的方式訂立?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39條,行政契約的締結,應該要用書面的方式來訂立。但法規如果有其他方式的規定,就依照其規定。 Share this : 其他QA 傷害致死罪與殺人罪的區別?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損害金額之計算【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1364號】 假扣押裁定是否為執行名義? 休假法規(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50132134號令) 何謂船舶所有人限制責任?其標的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