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訴訟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Q: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32條,強盜罪和五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 刑法第332條 (1)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強制性交者。 三、擄人勒贖者。 四、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夫妻裁判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歸屬?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的區別? 何謂據稱條款? 被害人不在現場是否成立公然侮辱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