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總則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傷害罪與殺人未遂罪的區別? 性侵害犯罪是告訴乃論嗎? 羈押被告的時間限制? 保證人之拒絕清償權 協議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