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總則篇 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Q: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A:依照訴願法第14條之規定,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Share this : 其他QA 行政處分的廢止 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民事第一審通常程序訴訟代理的法律扶助,對於基金會不予扶助之決定可否救濟?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3款的加重竊盜罪? 遇到愛情騙子,我能告他詐欺嗎? 委任契約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