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判決解析 不告不理原則 不告不理原則 Q:不告不理原則 A:依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進行審判,此即所謂不告不理原則,也就是說,當檢察官向法院提起公訴或是被害人自行項法院提起自訴時,法院就必須審理(告即應理)。 相反地,若法院發生「告而不理」或「不告而理(即訴外裁判)」之情形,則依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12款規定屬判決違背法令之事由。 Share this : 其他QA 什麼情況下能提起再審? 刑事訴訟程序如何附帶民事訴訟? 誰可以主張拒絕證言? 證人可以不到場嗎? 羈押被告的時間限制?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