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事訴訟程序篇 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因天災或人為因素毀損滅失,抵押權是否消滅? 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因天災或人為因素毀損滅失,抵押權是否消滅? Q: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因天災或人為因素毀損滅失,抵押權是否消滅? A:抵押權須以抵押物的存在為前提,抵押物毀損滅失,抵押權就失去變價的對象,原則上抵押權即消滅,但依民法第881條第1項、第3項規定,抵押人因滅失、毀損得受賠償或其他利益者,該賠償或其他利益請求權就成為抵押權的替代物,而所謂替代物是指抵押物滅失、毀損而得到的損害賠償金、保險金、補償費等。 Share this : 其他QA 已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能否出售? 債務人未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該如何行使權利? 何謂動產抵押? 最高限額抵押權可否轉讓給他人? 抵押權與擔保債務的關係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