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事訴訟程序篇 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Q: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A:依照刑法第216條,行使刑法第210條至第215條的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的規定處斷。 革魯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的署名,是偽造私文書的行為,革魯偽造私文書後,拿著偽造的文書來行使,革魯成立刑法第216條的行使偽造文書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締結行政契約之後,如無法履行,該怎麼辦? 犯罪所得之沒收適用自由證明法則【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3231號】 債務清償的幽靈箭─支付命令(一) 性侵害被害人的父母能否提出告訴? 哪些權利可以設定權利質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