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詐欺背信專篇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信用卡遲延利息【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6年度上易字第178號民事判決】 羈押被告的時間限制? 肇事逃逸罪適用範圍 - 沒擦撞就沒有肇事責任嗎? 何謂背書連續?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