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法庭能否不必面對被告? 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法庭能否不必面對被告? Q: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法庭能否不必面對被告? A: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規定,對被害人之訊問或詰問,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利用聲音、影像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措施,將被害人與被告或法官隔離。另外,被害人經傳喚到庭作證時,如因心智障礙或身心創傷,認當庭詰問有致其不能自由陳述或完全陳述之虞者,法官、軍事審判官亦應採取隔離詰問之措施,所以被害人在法庭得聲請與被告隔離訊問。 Share this : 其他QA 加重強制性交與乘機性交的區別? 性交既遂與未遂如何分辨?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是否應接受治療? 父母命子女從事性交易,有何責任? 媒介幼童與他人性交或猥褻有何刑責?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