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債務人未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該如何行使權利? 債務人未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該如何行使權利? Q:債務人未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該如何行使權利? A: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時,得就抵押物變價,並就賣得的價金優先受償。而變價抵押物的方法,亦即實行抵押權的方法,按民法第873條、878條規定,抵押權人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或 得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亦或用拍賣以外之方法,處分抵押物,但有害於其他抵押權人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Share this : 其他QA 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因天災或人為因素毀損滅失,抵押權是否消滅? 如何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 第三人提供之抵押物遭拍賣後,該第三人應如何主張權利? 同一不動產能否設定數個抵押權? 何謂抵押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