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違章建築買受人遭查封可否提出異議? 通姦行為和解後,配偶能否再提告訴? 上訴第三審的法定數額 贈與人之窮困抗辯 保證人之除去請求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