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61號】 法官審理其指定之技術審查官迴避案! 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私下和解與訴訟上和解的不同 動產質權消滅的原因有幾? 如何調查債務人之財產?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