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新聞解析 【修法新訊】修正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 返回列表 【修法新訊】修正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 2021-04-27 修法動態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其中動保法第3條第10款,對虐待的定義原為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在新修正通過的條文中,則將不當使用器物以及不作為(意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義務,能夠履行而不履行)。也納入虐待的範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3516415 新聞來源 法學小辭典 動物保護法第3條第10款 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Share this : 其他文章 日期 標題 2023-05-03 【修法新訊】懷孕未滿 3 個月流產請普通傷病假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勞動部修正勞工請假規則 2019-10-25 保證品質之擔保責任-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18號民事判決 2018-10-09 【司法院釋字第768號】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以公務人員身分任用之公立醫療機構醫師案! 2017-12-29 【洪嘉威律師解析】違法解雇-職場歧視 2017-06-19 『從媽媽嘴案看雇主之連帶責任!』 × 律師介紹 專攻領域 一般民商事件, 刑事事件, 仲裁事件, 保全程序事件, 契約撰擬 建築工程事件, 公司事件, 證券 學歷 日本慶應大學法學部研究 日本名城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 經歷 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7年6月1日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0年1月1日迄今) 專利代理人(2002年8月14日迄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2002年12月10日迄今)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2003年1月28日迄今) 2010年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委託研究計畫「債務清理法草案之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2007年11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委託研究計畫「委託規劃『銀行清理作業』」首席研究員 2006年1月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企業併購法之法制檢討委辦計畫」共同計畫主持人 2005年經濟部委託研究計畫「研擬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草案委辦計畫」計畫主持人 2002年4月經建會委託研究計畫「公營事業結束營業或破產時之善後問題研究」研究顧問 大正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87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1979年3月1日~198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