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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的駕訓班教練(二)

2020-12-18

案例背景

    前段文章我們提到向法院聲請勞動訴訟調解後,法院從收到起訴狀到召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通常需要一段時間(本案我們等了4個多月),那麼在這段等待的期間,我們可以做什麼?

 解決方法

勝訴律師:江楷強律師

   為了讓之後在法院進行的勞動調解委員會、訴訟進行得更順利,在法院召開第一次勞動調解委員會前,我們另行協助阿雄、阿松教練整理完整的相關資料,一一列出駕訓班數十項的違法事由,分別向勞工局、勞保局、衛福部健保署等各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檢舉駕訓班違反勞基法、勞工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法令。

 

   有了前階段一連串充分的準備工作,駕訓班便會在法院召開第一次勞動調解委員會前,先經歷過一連串主管機關的檢查,並收到了總金額高達數十萬的多張罰單,因此駕訓班便有不得不與阿雄、阿松二人達成和解的壓力。

 

   之後雙方在法院召開第一次勞動調解委員會時,在雙方歷經3個小時的協調溝通下,最終順利達成了和解:駕訓班同意給予阿雄、阿松二位教練合理的賠償,阿雄、阿松也同意在得到賠償後,向勞工局及其他行政機關撤回相關檢舉。

 

結語:

   近年來因勞工意識高漲及相關勞動法令的修正,導致勞資糾紛層出不窮。對勞方來說,平時了解自身權益,且在爭議發生時,完整蒐集相關證據、在法律時效期間內主張權益,就顯得非常的重要。

 

   而對資方來說,隨著勞工權益的發展,勞動法令對勞工權益的保障勢必會愈加周全與完整,資方在追求營收的同時,也應該對勞動法令有基本的了解,才能避免違法而遭處罰及求償。另有關本文中所提到109年1月正式施行的勞動事件法,其中有關立法背景、勞動調解委員會的組成、工資工時的認定等相關介紹,大家也可參閱本事務所網站「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的相關文章,文章中有詳盡的介紹。最後如果就本文有相關問題,也都歡迎提出討論。

 

√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前言:為什麼要制定勞動事件法?

https://reurl.cc/ldrdKq

√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一):專業審理,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擴大勞動事件範圍

https://reurl.cc/Q3A3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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