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贈與篇 委任契約 委任契約 Q:委任契約 A:所謂委任,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而委任契約之目的在於一定事務之處理,其中事務得為法律行為、事實行為、財產行為或非財產行為等。又依是否有報酬而分為有償或無償。委任契約原則上為不要式契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成立,惟為委任事務之處理,須為法律行為,而該法律行為,依法應以文字為之者,其處理權之授與,例外地亦應以文字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當事人之終止權是否得以特約免除? 委任契約與代理權之授與 委任與代理的不同 委任人之權利義務 委任需要書面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